2025
07-24 09:00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关于开展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通告
海南区海西朱卫军石灰石矿、乌海市昌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乌海市东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乌海市鑫贵峰矿业有限公司、海南区巴音陶亥乡鑫隆石英砂厂:
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要求,采矿权人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一、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范围
矿区范围内和企业关联地带。
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内容
各矿山企业在发布通告之日起5日内,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对履行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海南自然资源分局将按照《乌海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对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向社会公告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治理恢复,该费用从采矿权人存储的基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该采矿权人补足。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473-6976009,地址: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415室)
2025年7月24日
来源: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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