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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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14 09:00
乌海市海南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海南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的比选公告

为全面展现海南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果,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乌海市海南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现对本服务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报名时间:从2025年11月14日09:00至2025年11月19日17:00(逾期不再接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1.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格式自拟)原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qzwfwj@163.com),获取资料为PDF格式,文件命名及邮箱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经初审合格后供应商可以获取比选文件。

2.获取比选文件后,于2025年11月21日09:00前递交。

3.递交方式:供应商将比选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hnqzwfwj@163.com)。

4.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00

四、评审方式

1.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比选文件,在符合公告需求的前提下,参照比选文件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从资质、价格、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

2.采购人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的原因和退还比选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海市海南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郑巨龙

联系电话:0473-402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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