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方便您办理失业保险技能补贴,现将办理流程告知如下。如您有失业保险技能补贴办理需求,可按以下操作演示进行申领。
一、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的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取得以下类别证书之一,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列入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证书;
2.职业种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的证书;对于经营范围涉及多行业的企业,同时属于主营业务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报备相应行业类别与业务范围对应的职业中类;
3.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设备点检员、公共营养师证书需符合证岗相适情形。以上职业(工种)如纳入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证书的按照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证书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二)申领方式
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 进行申领;

3.通过蒙速办手机APP 内蒙古人社服务栏目进行申领。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条件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以下类别证书之一,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列入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证书;
2.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
(二)申领方式
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 进行申领;

3.通过蒙速办手机APP 内蒙古人社服务栏目进行申领。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取得列入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证书的,补贴标准上浮10%。
四、提示事项
1.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每人每年可增加2次补贴申请,全年申请次数不能超过3次,《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印发前对缴费已满36个月的企业职工发放的技能提升补贴次数,纳入全年补贴次数;
2.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3.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4.须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5.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业务咨询电话:
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3158059/3158067
海勃湾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3890247
乌达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2797633
海南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3897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