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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9-03 17:11
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流浪犬收容中心修缮服务的公告

为规范海南区流浪犬收容管理工作,落实《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拟将流浪犬收容场地更换至海南区西卓子山海涛煤厂后院(原生猪养殖场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第三方机构实施该场地的修缮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要求:对原有生猪养殖旧址进行改造修缮,主要包含场地清理拆除、犬舍分区搭建修缮、地面硬化等改造工作,满足流浪犬收容、隔离、饲养的使用条件。

2.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模式,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工程完工,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构筑物改造等相关业务范围。

具备开展本项目改造施工所需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设备,具备防疫类场地或养殖类场地改造相关施工经验。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独立性:与潜在报名的投资主体无利害关系,能够保证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报名及文件递交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邮箱:hainanxzzfj@126.com。

3.需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评选方式:委托方将组织内部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的资质、业绩进行核验,对资质符合的机构发出询价邀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婉祯

联系电话:18647306647

五、其他

1.本次委托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

2.受托方确定后,双方将签订正式委托合同,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按合同约定支付。

3.委托方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来源: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