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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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10-12 10:18
关于《海南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2021年4月16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4月25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公告如下:

一、方案概况

1.决策事项:海南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实施方案

2.决策单位:乌海市海南区农牧水务局

3.实施范围:乌海市海南区

4.实施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档案局及自治区、市关于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统筹推进我区二轮土地延包、新增耕地规范管理、“一地多证”“一地多补”问题专项整改,结合海南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方案实施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方案的各方面情况。

三、方案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次方案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风险、“小调整”被借机动地、打乱重分风险、河湖岸线不稳定耕地、地下水超采区耕地及违法开垦林草地退出收回风险、拓边延展零散耕地和面积较大复杂耕地处置风险、“一地多证”权证注销核减风险、新增耕地集体收益分配公平性风险、已流转、已抵押承包地延包衔接空白风险等社会稳定风险。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一)问卷调查

本次问卷调查是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扫描本公示下方二维码填写《海南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实施方案》;

(二)电话反馈

评估主体:乌海市海南区农牧水务局     联系电话:0473-4026176

评估公司: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73-2089557

五、公示期限

自2026年10月12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止。

乌海市海南区农牧水务局          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海南区农牧水务局 浏览次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