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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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11-04 09:41
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流浪犬捕捉收容服务的公告

为规范城区养犬管理,消除流浪犬伤人、扰民、影响市容环境等安全隐患,依据《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海南区流浪犬捕捉、收容、运输等服务,费用按实际有效捕捉犬只数量据实结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 要求:在海南区范围内开展流浪犬集中捕捉工作,组建专业抓捕队伍,配齐抓捕、防护等相关工具,聚焦重点管理区域内流浪犬出没高频路段、市场周边、公园绿地、居民小区周边等关键区域,开展常态化捕捉工作。

2. 计费方式:按只计费,以甲方现场核验、登记在册的有效收容犬只数量为准,单价不高于最高限价,据实结算。 

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宠物服务、犬只管理等相关内容。

2. 具备专业捕捉工具、运输车辆及防疫消毒设施。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独立性:与潜在报名的投资主体无利害关系,能够保证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报名及文件递交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邮箱:hainanxzzfj@126.com。

3.需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评选方式:委托方将组织内部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的资质、业绩进行核验,对资质符合的机构发出询价邀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婉祯

联系电话:18647306647

五、其他

1.本次委托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

2.受托方确定后,双方将签订正式委托合同,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按合同约定支付。

3.委托方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来源:海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0